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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12-19
20111219 安規資訊
加州將從1月1日起禁止若干類含有害物質的燈具 :
 
加利福尼亞州將從2012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或生產高強度放電燈以及長度超過9英寸的緊湊型熒光燈(CFL)。
 
原因是這些燈具內中的有害物質水平超出了歐盟RoHS指令(第2002 / 9​​5 / EC號指令)中的標準。
 
RoHS指令涵蓋下的有害物質物質包括:鉛(0.1%最大容許濃度,MCV)、汞(0.1% MCV)、鎘(0.01% MCV)、

六價鉻(0.1% MCV)、聚溴聯苯(0.1% MCV)、聚溴二苯醚(0.1% MCV)。